(二)一般男子服饰
除官府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所穿的服饰外,其在平时或私下场合所穿的服饰以及官员致仕、告老还家,同于一般庶民服装饰。祭服和冕服,是所有人都要用的,不论贵贱,不过平民在着祭服时不能穿冕服,平民的祭祀活动用一般服饰来代替。宋代虽然对服饰有严格的等级规定,但由于人们追求美观,出现了一些“逾僭”的现象,所以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千方百计加以限制。《石林燕语》载:“国朝既以绯紫为章服,故宫品未得服者,虽燕服亦不得用紫……太平兴国禁品官绿袍,举子白襕下不得服紫色衣,至道间弛其禁。举人听服皂,公吏、士商、伎术通服皂白。”燕服即私服,即私居在家时所穿的衣服。《文献通考》中也记载:“今请公吏及士商、技术不系官乐人通服皂白”。以行政命令的手段改变服饰“逾僭”的现象,其目的是:“俾闾阎之卑,不得与尊者同荣;倡优之贱,不得与贵者并丽”[2],严格规定一般的男子服饰只能有黑白二色。至于公吏、士商行人的服饰,限制相当严格,《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3]这说明在宋代的社会生活中,除从衣着上分辨出等级制的特征外,再就是从衣着上表现出行业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