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个习惯,从来不把制服穿回家去。
他是个大高个儿,长得挺有样儿。是个孝子。他爸爸在他十三岁那年到外边跑买卖,死了,他发誓一定把老人的灵柩挪回老家来,不在外边做游魂野鬼。可他一直没钱办这件事。二十岁那年,拉洋车,第一回有人在小酒馆为他倒上一杯烧酒。他盯着那酒,盯到眼圈红了,终于哑着嗓说:“我不喝。”他想起了父亲。他从此不沾烟酒,算做那誓言的条件。那晚哥儿四个在一起他也没喝,尽管心里空落。
王世才那晚回家很晚。街上在欢庆解放车进城,鞭炮声声,烟雾腾腾,很带着些喜庆。他走走看看,陪着人们笑笑,然后回家。老婆正在床上呻吟,告诉他觉得不舒服。“快生了?”他担心地问,摸摸老婆那大得惊人的肚皮。“才六个月啊……”老婆说,抓住他的手。
他无言,在煤油灯下端详着老婆那斑斑驳驳的脸。这女人不漂亮。过门前他看过照片,心里那种隐隐的激动顿时灭了。可他自己安慰自己:“一个臭警察娶什么漂亮媳妇?没用!”现在老婆满脸都是黑斑,更不漂亮了,可他不再厌烦也不激动,一切都很自然。
“用不用去医院呢?”老婆说。
“我看……你太累了,睡吧,没事。”
王世才说了一句后来他一生都后悔的话。他甚至奇怪自己怎么会这样呢?他很懒,似乎真象老三说的上头没人说话便没着没落。市局、分局的头头儿们都在为自己的前途打算,这几天警察们便放了羊。这确实很使王世才不大得劲,干什么都无精打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