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熊超然】在斯卡菲(Ramez al-Skafi)位于加沙地带北部的家园被以色列军队摧毁之后,他不但和家人分离,还被拘留。此后,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工作”。 据英国《卫报》当地时间10月22日报道,30岁的巴勒斯坦人斯卡菲提供的说法称,在今年7月初的十多天里,他在以军看守监视下,被送到家乡舒贾伊亚地区一间又一间房子中,他沦为以军对抗饵雷(隐蔽的爆炸装置)和哈马斯武装分子的“人肉盾牌”。 “我试图拒绝他们,但他们开始打我,军官告诉我这别无选择,我必须照他们说的做。”斯卡菲说:“他们告诉我,我的工作就是搜查房屋,并向他们提供有关房主的信息。在巨大的压力下,我别无选择。” 强迫巴勒斯坦被拘留者进入加沙的房屋和隧道,这些事件在半岛电视台6月和7月播出的录像中首次进入公众视野。以色列《国土报》在8月进行的一项调查收集了以色列士兵的证词,他们说,被当作“人肉盾牌”的巴勒斯坦人被称为“shawish”,这个词源于土耳其语,意思是“军士”。士兵们表示,这是一种由高级军官批准的制度化策略。 报道称,使用被拘留者作为“人肉盾牌”,这显然违反了《日内瓦公约》,也是以色列法律明文禁止的,而以色列国防军则否认使用了“shawish”战术。 以色列军队俯瞰舒贾伊亚地区情况,斯卡菲称他被迫在那里搜查房屋并向士兵传达信息。埃菲社 “以色列国防军的命令和指示,禁止利用在战场上被俘的加沙平民执行危及他们的军事任务。”以色列国防军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已经向地面部队澄清了协议和命令,并补充说,《卫报》的报道说法已“转交给有关当局审查”。 然而,《卫报》从前曾被拘留的巴勒斯坦任那里收集的证词,与半岛电视台和《国土报》此前的报道基本一致。 斯卡菲说,在他被拘留的过程中,有几次他被要求随身携带小型四轴无人机进入被搜查的房屋,这样以色列人就可以通过无人机的内置摄像头看到里面有什么。“当我从里面拍摄完这些房子并离开后,他们进入并开始摧毁它。” “每天,他们对我做完那些事之后,就会绑住我的手并遮住我的眼睛。只有在我吃饭或者允许我去洗手间的时候,他们才会解开锁链。” “第二天,我被告知要和以色列士兵一起出去巡逻,我非常害怕,因为我面前有坦克,头顶上的飞机。”他继续说:“当(看守人员)注意到我的恐惧时,他们告诉我,‘他们知道你和我们在一起’。” 在搜索舒贾伊亚地区的第六天,以色列国防军遭到了哈马斯枪手的袭击,枪战随后长时间持续。“在那段时间里,(以军士兵)他们把我当作‘人肉盾牌’。我被置于中间,他们向哈马斯战士喊道:‘投降吧,否则我们就杀了这个平民’。” 据斯卡菲回忆,最终,以色列国防军最终击毙了那位单独的哈马斯武装人员,并强迫斯卡菲进入此人用作狙击手阵地的房屋内,用手机拍摄下尸体的画面。 直到在舒贾伊亚地区的搜索任务结束后,斯卡菲才最终得以被释放,此时他身上的镣铐被解开,得到了一个装有食物和水的袋子,并被告知可以回家。很明显,此时的斯卡菲已无力拿起这些包裹,但以军士兵告诉他,只有这个包裹才可以证明他是以色列国防军的工作人员,这样他在回家的途中就不会成为以色列炮火攻击的目标对象。 巴勒斯坦平民被以军强迫当成“人肉盾牌”的消息层出不穷相关“人权组织”资料图 斯卡菲是《卫报》采访的三名巴勒斯坦人之一,他们表示曾被以色列国防军部队利用,被派到距离以色列士兵前方很远的地方,进入加沙未经探索的房屋和地道。据向持不同政见的以色列退伍军人组织“打破沉默”(BTS)提供消息的举报人说,这种做法很普遍。 来自加沙北部杰巴利耶难民营的30岁铁匠兼农民萨瓦利希(Ismail al-Sawalhi),于7月在南部的凯雷姆沙洛姆口岸附近被以军拘留,并在拉法的清剿行动中被迫作为以色列国防军部队的“人肉盾牌”工作了多达12天。“士兵们一直拿我们当挡箭牌,这样他们就不会遭到哈马斯的攻击。我们在他们手里就像玩具一样。” 另一名来自加沙北部贝特拉希亚的35岁男子,自称阿布·赛义德(Abu Said),他也透露,自己在2月被拘留后也成为了“人肉盾牌”。“以军士兵在我的身上安装了GPS追踪器,并告诉我,‘如果你试图逃跑,我们就会开枪射杀你,我们会知道你在哪里’。” “他们(以军士兵)让我去敲四栋房子和两所学校的门,让人们离开——先是妇女和儿童,然后是男人。”这名男子补充称:“在其中一所学校,情况非常危险,我大声呼喊学校里的所有人,让他们安静地离开,但就在这时,以军开始猛烈射击,我当时以为我要死了。” 赛义德还称,任务结束后,他被要求必须挥舞着提供给他的白旗才能离开该地区。“如果你不照他们说的做,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你。” 日内瓦公约是国际社会于1949年8月12日在日内瓦签署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四个公约,包括《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第一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第二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第三公约)和《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第四公约)。 根据第四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利用囚犯作为人体盾牌是被禁止的,该条款指出:“不得利用受保护人(例如囚犯)的存在,使某些地点或地区免受军事行动的影响。” 2002年,以色列最高法院发布禁令,禁止以色列国防军采用所谓的“邻居程序”,即在局势动荡地区拘留一名巴勒斯坦人,并命令被拘留者去敲邻居的门并监督他们家的清剿行动。 然而,《卫报》坦言,使用“人肉盾牌”的行为仍然持续发生。2010年,两名以色列国防军中士因强迫一名9岁的巴勒斯坦男孩打开一些疑似装有爆炸物的袋子而被降职。 关注中东和北非儿童权利的“人权观察人士”比尔·范·埃斯维尔德说:“联合国机构和‘人权团体’都有充分记录的案例,一再表明这种情况的存在,也有迹象显示以色列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却没有采取行动。”他还无奈坦言:“这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会持续下去,这并不奇怪。”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