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2年的时间里,广东一对夫妻多次在网购的食品上放置毛发、虫子等异物,以此向网购平台和商家恶意勒索700多次,丈夫甚至将该方法传授给他人并收取学费,构成敲诈勒索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最终,该起案件中的三位嫌疑人均被法院依法判决。 网购。图/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27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6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内容包括“邻里和谐”“尊老敬老”“文明婚俗”“诚实守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中一起案例与消费者多次虚构事实、恶意获取商家巨额赔付有关。 九派新闻了解到,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孙某鸿、宋某凡夫妻二人在网购平台以及网上多个食品生产厂家处下单,购买食品,随后在这些食品上放置毛发、虫子等异物,并拍下照片向平台及商家恶意勒索,勒索次数超过700次,敲诈勒索金额61716元。 去年3月,孙某鸿与孙某超在网上结识后,向其传授敲诈勒索的方法,并收取399元作为学费,孙某超利用该方法,在网购平台恶意勒索深圳某团公司16次,共计人民币1739.38元。案发后,其退出违法所得。 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鸿、宋某凡、孙某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孙某鸿还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又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鸿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宋某凡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超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九派新闻记者 彭茸雯 编辑 万璇 肖洁 【爆料】请联系记者微信:linghaojizhe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