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世界观的史前期已略如上文所述。现在可讲述其后来的经过及我们亲历的现状。自然历程的观察既增加科学精神的力量,后来便将宗教看作人事,使它受批判的考察。可是宗教通不过这种考验。第一,神的奇绩的记载引起了惊异和怀疑,因为它们与清醒观察所教导的一切互相抵触,而又太暴露出人类想象的影响。第二,宗教对于宇宙性质的论述又须受到我们的驳斥,因为它缺乏古代历史的知识,同时由于自然的法则日益为人类所熟悉,宗教早已丧失其权威。宇宙的创造和人的出生都通过相同的创造活动的观念似不再为自明的假说了。因为生物和无生物的区别已为人人所知,乃足使原有的泛灵论没有留存的可能,此外,我们也不能不注意不同的宗教体系的比较研究的影响及互相排斥的现象。
科学作出了这种准备的努力以后,终乃敢于检验宗教世界观中的最重要而最有情绪色彩的原理。宗教断言只要人能完成某些伦理的义务,就能予以保护和幸福。其实,人们早已知道,这是不值得相信的,但只是到了许久之后才敢公然说出口。宇宙中似未尝有一种势力以父母亲的慈爱,关怀各人的幸福和快乐的结局。相反,人之遭遇和普遍仁爱或普遍公道的原则是互相抵触的。地震,大水和火灾,不分善人和恶人,也不分宗教家和无信仰者,都同受其害,我们纵使将无生命的自然暂置不论,单论各人相互的关系及其遭遇,则善人得福,恶人得祸之说也未必然,有时狡猾凶恶之人反能得到世上一切可欲之物,而圣洁贤士却两袖清风,一无所得。黑暗冷酷的势力决定了人之命运;而宗教所称的统治人世的赏罚制度则似不存在。宗教中的泛灵论所以复有一部分见弃于人,这也是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