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没有搭腔。他继续推着小车在坎坷不平的草原上走着。他的胡须已被嘴里流出的烟草汁染成了棕红色。
“我怕你是记不得我了,”奥古斯塔斯说着,走到他身边,“我是麦克克里队长,有一次咱们互相打了一个下午,就在布拉索斯河上游。你在一片树林里,我和考尔队长在另一片树林里。咱们的子弹把所有的栎树都削断了。后来我们把你关进监狱,可你随后就逃了出来。”
“我不喜欢你,”奥斯一边推着车一边说,“把我关到他妈的那个牢里。”
“是呀,你干吗抢那家银行?”奥古斯塔斯说,“一个好基督徒是不抢邻居的,好基督徒也不记仇。你不是生来就信基督教吗?”
“不是。”奥斯说,“你在找什么?”
“一个白人姑娘,”奥古斯塔斯说,“很漂亮。一个土匪把她抢走了,你可能知道他,他叫蓝鸭。”
奥斯把小车停了下来。他要吐口水,便前倾身子把一大口烟草汁直接吐到一个红蚂蚁窝里,恼火的红蚂蚁四散而逃。
奥古斯塔斯放声大笑。奥斯·福兰克一向与众不同。他记得在韦科时,他曾引起人们的不满,因为他好像从不睡觉。他铺子里的灯整夜通明,凌晨三点他便在街上游逛,谁也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也无人知道他是否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