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不理解咱们啊。”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咱们总算是决定走了,我还是很高兴的。”
“问题是,上哪儿去呢?”
“还是上伦敦吧。住在那个地方,你怎么生活都行,随你的便。”
“不行——不能上伦敦,亲爱的!这我心里有数。咱们到那儿,一定不舒心。”
“为什么?”
“难道你不明白?”
“因为阿拉贝拉在那儿?”
“这是主要原因。”
“可是住在乡下,我会一直心神不定,怕再碰上新近这样的事。再说我也不想为了咱们少烦恼点,就把孩子的身世一古脑亮出来。我现在下了决心,从今以后一个字儿不提,让他跟过去一刀两断。替教会干活儿,我也腻透啦,就是有人找,我也不想再接。”
“你原先本该学学古典建筑。哥特式艺术毕竟是粗野的。蒲京是错误的,伦恩是正确的。别忘了堂的大教堂内部装饰——那儿可以说是头一回你看见我,我看见你的地方。那些诺曼式细部固然形象如画,可你一经寓目,就看出来全是些不学无术之辈刻意模仿已经湮没了的罗马形式,弄出来的不伦不类的小儿手笔,其实那种形式不过是靠似是而非的传说流传下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