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的目的是让被授权者拥有足够的职权能顺利地完成所托付的任务,因此,授权首先要考虑应实现的目标,然后决定为实现这一目标下属需要有多大的处理问题的权限。只有目标明确的授权,才能使下属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盲目授权必然带来混乱。要做好按预期成果授权的工作,必须先确定目标,编制计划,并且使大家了解它,然后为实现这些目标与计划而设置职务。
2.举贤原则
“职以能授,爵以功授。”授权不是单纯的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而是对下属德才素质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后,根据每个人的才能和特长授予相应的权力,保证权才相符。一般来讲,工作难度应比承担工作者平时表现出的个人能力大些,使其产生压力感,完成工作才有成就感。
向下属授权过大,就会出现大权旁落的局面;授权过重,则超过对方能力与承受限度;授权过轻,则失去授权的意义,不利于下属尽职尽责。授权尤其要注意选好受权者。如果人选不当,不但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降低管理者的威信,给组织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3.留责原则
从权、责内容上看,授权有两种形式:授权授责与授权留责两种。前者如同分权一样,授权同时授责,权责一致;后者则不同,授权不授责,如果被授权者工作处理不当,出现的决策责任仍然由授权的管理者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