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我应该纠正上面的一些说法。
一,我后来才知道,邢立在吐血的那天,发现她养的一条小狗被人打死,只剩下垃圾堆里的几根狗骨头。她非常生气地四处叫骂。这是否也是她吐血的原因之一?如果是,我在她吐血的问题上是否有点枉担罪责?或者说在很大程度上是代人受过?
二,说实话,我享受了她的激情,但偶尔也有一种被俘感,只是没敢说出来。她曾经轻易治服了何满、金哥等很多男人,眼下没有多少目标了,是否也不容许我漏网?是否无法容忍我的矜持和傲慢?这种征服,通常被当作爱,但在多大意义上真正与爱有关?
三,上面关于拥吻一段其实涉嫌虚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事情就要越界的那一刻,小三子送开水来了,我也就中止作案,松开了她的手,借机溜出门去。我写到上面一段时情不自禁略加发挥,无非是笔头一滑,受到许多既有小说的影响,似乎孤男寡女混在一起,都已经洗过脸了,都已经梳过头了,不再做点什么就说不过去。正是这种对通则的迎合,使我由小说逻辑挟持,在纸面上与邢立欢爱了一场。
我现在需要回到事实。
我匆匆离去的主要原因,就像我说过的,与金哥他们有关,与邢立的小狗有关,也与其它事故有关。不久前的一天,我走进工区的茅房,那种到处通风、通气、通声响的简陋棚子。我在茅房里清晰听到隔壁女人们的声音,听到她们那些响亮、复杂以及丑恶的排泄,一声声轰击我的耳鼓,令我突然惊骇和沮丧。我似乎有点可笑,有点少见多怪。这些声音不是很正常么?不论人们如何风度翩翩仪态万方光彩夺目,不都有撅着屁股的时候么?——后来读伟人传记时我也曾偷偷这样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无法摆脱一种心理病态,一见到可爱的男人和女人,就立即想到他们的头皮屑和耳屎,想到他们胃里的沟纹和须毛,想到他们肠胃中混浊的泡沫和腐臭的渣滓在偷偷蠕动,如此等等。我深知文明的意义就是要略掉这一切,做文明人的意义就是要善于忘记,似乎这些东西根本不存在,生活中只有美好和灿烂,比方说只有“南方的甘蔗林”和“北方的青纱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