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忘了通报,少爷,早上罗德里克爵士曾登门造访。”
“什么!”
“是的,少爷。”
“他要见我?”
“是,少爷。”
“旧账还没算,他居然敢来?”
“是,少爷。”
“嘿,该死!”
“是,少爷。我回答说少爷尚未起身,他表示稍后再来。”
“他这么说了,啊?”我哈哈大笑,是那种居心叵测的笑,“哼,等他来了,放狗。”
“少爷,家里没有狗。”
“那就到楼下跑一趟,借廷克勒–莫尔克太太的博美犬一用。他在纽约陷害我的事儿还没了,就跑来串门!真是闻所未闻。吉夫斯,你闻过吗?”
“坦白说,爵士此次登门,的确出乎意料,少爷。”
“想想也是。神呀!上帝呀!老天爷呀!这老先生脸皮厚得像犀牛。”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激动,相信听我陈述过前因后果,大家准能理解。这就容我梳理一下事实,缓缓道来。
大约三个月前,我注意到阿加莎姑妈有点蠢蠢欲动,因此决定,还是跑路去纽约,等她消消气为妙。待了大概三四天吧,我在谢里–尼德兰酒店[4]参加什么豪饮宴,从而结识了玻琳·斯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