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考虑一下另外的情况。感知行为在经由所有情态的感官功能完成的过程中,表现为统一和单一的行为,这正如它在内容上所表现的东西那样;后者并非可分为个别感知内容的总和,而是构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中,对象的现实、价值单位和形象作为“同一个东西”早已发生——即作为“结构形体”早已存在。情态各异的听觉、视觉、嗅觉、触觉、味觉诸现象的内容都归于这一形体之内。同样,统一和单一的生命欲求也是通过一系列分成不同等级的和互为依托的欲求冲动显示出来的,随着机体组织和起始位置的变化,这个系列的分类也越来越细。冲动只是客观上表现为统一性生命活动的诸部分行为之部分潜意识和部分有意识的联结纽带。既然我们知道,从已知生命的依托顺序的意义上看,感知价值是事先确定的——在人的高一层心理生活中,甚至在精神领域也是如此,那么,那种与异体生命(如上文所举的毛虫)之特别专门的生命欲求的一体感给予特别专门的生命欲求以有生命力的构造形象,给予它的不同冲动方向以某种生物学上的价值内涵——在感知之前,不依靠感知,难道这不可能吗?我觉得这并非“神秘莫测”的事,假如人们清楚地了解到德里什曾做过精彩描述的情况的话:凡是我们必须假定存在着机体之超反射性的反应的地方,我们便绝不会将个别与有组织的躯体相关的物理和化学刺激的总和理解为反应,认为这是确定无疑的问题,而只是把它看成个体性对象的未经分割的整体[32],而且后者也无非是整个周围世界某一环境单一体中的一个环节。此一单一体有着它在感知和感觉之前便为每一种属所规定的典型结构。但是,即便外来多方面的生命欲望的一体感之促成、引发和引导同样也与刺激联系起来,这应是没有多大争议的,正如单一的感知那样不容争议,尽管这种单一的感知完全不同于与刺激总和相应的、可能存在而绝非现实的感觉总和,前者有着更深一层的含义。柏格森的学说并没有否认他所提出的“同情”之受刺激制约的性质。否则,他的意见便与黄蜂和毛虫之间存在着某种心灵感应的说法合流了——当然,这完全是另一个层次上的现象。不过,人们完全有权在研究“本能上的一体感”时讨论相对的心灵感应说,但只是在下述意义上:一体感比感知更深一层,而且——比如在科学上对蜇刺所应击中的神经中枢进行考察的时候——它并非必然地建立在对神经中枢感知的基础上。正如视觉与触觉相比,是相对的远距离官能那样;一体感能力与一般官能感知相比,是对异体和对远距离物体的领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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