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在这儿?你不是还有比赛吗?”
洛明朗蹲身坐在她旁边,在衣服兜里摸了摸,摸出只碳水笔,咬掉笔盖,在孔明灯上面写着字。
“琴弦坏了,回来拿。”
柯小诧异:“坏了买一根就是了,特地跑一趟多麻烦啊!”
百公里的距离,连续两天的比赛,一晚在路上奔波,心累身乏。
字写好了,他递给柯小:“别的用不惯。”
他的字不算好看,但中规中矩,扁圆体,写着——答案,不过是场好觉睡醒。
柯小写在下面,笑他:“讲究。”
难得的是他没有顶嘴,轻轻应了声:“是。”
洛明朗撑着头看她写字,她握笔的姿势不对,提出来,柯小说:“从小就这样,改不过来了。”
“对眼睛不好,到时候你的脸得贴在桌面上写字。”
柯小握笔短,力重。
“可是我字写得比你好看。”
洛明朗把孔明灯拿回来,上下对比:“是好看。”
娟秀的字体有隐隐的笔锋,一笔一画,单个拎出来字散还乱,可是放在一起,就是好看。
小时候写田字格,她的字永远被老师当作范本。后来学校美术课添了书法练习,她临摹行楷,学不像,却另有风格。
她说:“练了一学期的毛笔字,一横一竖总是写不好。”
“是这样吗?”食指扣在笔杆上,洛明朗问她。
“不对。”柯小摇头,“手往上一些。”